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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例‖重磅!!小小的腭裂手术导致孩子植物人!医院主要责任赔偿118万元!

2024年04月15日 | 发布者:卢晓燕 | 点击:10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医疗纠纷案例‖重磅!!小小的腭裂手术导致孩子植物人!医院主要责任赔偿118万元!【基本案情】2021年6月16日,患儿刘某某(7个月)因先天性Ⅱ度腭裂入XX医院住院治疗。6月21日8:50,在经口气管...

律师观点分析

医疗纠纷案例重磅!!小小的腭裂手术导致孩子植物人!医院主要责任赔偿118万元!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16日,患儿刘某某(7个月)因先天性Ⅱ度腭裂入XX医院住院治疗。

6月21日8:50,在经口气管插管全麻下行腭裂修复术。10:20,手术结束。10:20入恢复室,拔除气管插管,11:00出恢复室,10:50(时间矛盾)患儿由其母亲抱回病房后,发现患儿无意识、口唇发青,叫护士,抢救,11:10,给予气管插管,11:24患儿出现自主呼吸及心跳,转儿科重症病房治疗(上述摘自病历)。上述情况有监控视频为证,特别是时间点。

转入时患儿深昏迷,口唇稍发白,少许血性分泌物,诊断为心肺复苏术后,缺血缺氧性脑损害。给予有创呼吸机辅助通气、甘露醇治疗脑水肿等治疗。给予持续胃肠减压治疗,于胃管内回抽约有60ml暗红色液体,含血块。经治疗停呼吸机,拔除气管插管。

后在外院康复治疗。患儿目前意识障碍,四肢肌张力高、活动障碍,完全护理依赖。

【律师分析】

1、患儿手术出血过多,与被告的手术操作有关

2、《麻醉记录单》显示:10:00手术结束,10:05拔除气管插管,10:20麻醉结束、出手术室,《麻醉恢复室(PACU)评估记录单》中入室情况为“未清醒”,由此可以推断,手术结束而麻醉未结束即拔除气管插管,此时患儿处于麻醉未清醒状态下拔除气管插管,不符合腭裂术后小儿气管插管拔除相关诊疗规范

3、被告应当预见到术后可能出现咽喉部水肿、出血、窒息等严重情况发生,而在恢复室未记录患儿苏醒时间,未严密观察患儿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导致未及时发现患儿窒息、呼吸困难

4、在将患儿从恢复室送入病房的环节,违反麻醉科管理制度,麻醉师未携带监护设备监护,护送患儿回病房,而是让患者母亲抱着回病房,导致期间发生病情变化未及时抢救

5、在患儿出现意识丧失紧急情况时,抢救不及时,未及时给予气管插管,23分钟后才给予气管插管,导致颅脑缺血缺氧时间过长致缺血缺氧性脑病。

6、在转运至儿科重症病房用时约30分钟,期间转运车上无急救设备,也未采取急救措施,且路途中等了两个红绿灯,延误治疗。

7、《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第七版2021.01)》可以看出,在手术结束至恢复室,再至病房的各个交接环节中,被告未严格交接制度,导致各个环节疏漏,致使未及时发现患儿病情变化,延误救治。

【鉴定意见】

《麻醉恢复室(PACU)评估记录单》与“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时间上严重不符,表明医方未能在麻醉恢复室内尽到了观察注意的义务患儿处于麻醉未清醒状态下拔除气管插管,不符合腭裂术后小儿气管插管拔除的诊疗规范要求患儿从回病房到气管插管时间是20分钟,视为医方紧急救治欠及时,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结论:1、医方上述过错行为与患儿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建议医方占主要原因。

2、精神智能障碍的问题暂不宜评定,其四肢活动障碍的伤残等级属二级。

3、护理期限可考虑为长期护理,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人数为1人,有医嘱的可考虑为2人;营养期限可考虑为从手术之日起至评残前一日止。

【判决结果】

法院结合鉴定意见,判决XX医院的过错比例为80%,一次性赔偿医疗费(支持全额医疗费)、护理费、护理依赖(5年)、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18余万元

医疗纠纷专业律师点评:

本案患儿病情突变发生在从手术室复苏室到病房的过程中,在这个环节中,有相关诊疗规范规定,如《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手术管理工作制度规定麻醉科医师对麻醉病人进行评估护送、交接随访并记录”。因此,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实施诊疗行为,避免重大医疗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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